保修售后
三包原则
一、本公司生产的沙滩车等系列产品,因其原装零部件的材料、制造、包装、储运等而产生的质量缺陷时,从而影响外观、完整性和使用性能,本公司将按保修条例中标明的范围及期限给予免费保修。
二、保修主要通过调整、修复为主,更换新件为辅进行,保修换下的零部件全部归本公司所有。
三、三包维修后的车辆应达到本公司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包期限
沙滩车的保修期限自购车之日起(以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时间或行驶里程其中一项超出下列规定的,即视为超过保修期。
车型 | 主要部件保修期限 |
各部件保修明细(时间或公里数超过其中一项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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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CC以下两轮系列 | 一年或12500公里 | 购车六个月或6000公里 | 油漆件(非质量损坏除外)、外观件(非质量损坏除外)、计数器、启动继电器、辅助继电器、分流继电器、二极管、闪光器、喇叭、油位传感器、仪表、左右手把开关、排气消声器(自然变色及外部因素导致损害除外)、点火器、脚踏支架、灯具类、调压器、档位开关、制动开关、变档踏杆、刹车踏板、脚踏、方向把、离合手柄、前制动手柄、后平叉衬套、上下联板、方向轴承、车速传感器、座垫、离合开关、USB电源接口、轮速感应盘、档位转换模块等。 |
购车一年或行驶12500公里 | 发动机主要零件:曲轴箱体、缸盖总成、左右侧盖、汽缸、曲轴、活塞总成、配气正时结构、变速机构、离合器总成(离合器片除外)、磁电机总成、机油泵、化油器、启动机构、水泵总成、平衡轴总成、触发线圈等、机油低压报警开关。 | ||
车体部件:主车架、轮辋、后平叉总成、制动器(制动片、制动开关除外)、ABS系统、轮速传感器、制动盘(正常使用损耗除外)、主电缆、前后减震、ECU、蓄电池、电喷元件、点火线圈、燃油泵、冷却散热系统、套锁、碳罐、高压油管组合等。 | |||
250CC两轮系列 | 两年或30000公里 | 购车一年或10000公里 | 油漆件(非质量损坏除外)、外观件(非质量损坏除外)、启动继电器、辅助继电器、分流继电器、二极管、闪光器、喇叭、油位传感器、仪表、左右手把开关、排气消声器(自然变色及外部因素导致损害除外)、脚踏支架、灯具类、调压器、档位开关、制动开关、变档踏杆、刹车踏板、脚踏、方向把、离合手柄、前制动手柄、后平叉衬套、上下联板、方向轴承、蓄电池、车速传感器、牌照支架、边撑支架、边撑开关、离合器开关、座垫、大灯支架、风档电机、风档开关、前风档玻璃、风挡支架、USB电源接口、轮速感应盘、套锁、碳罐、档位转换模块等。 |
购车两年或行驶30000公里 | 发动机主要零件:曲轴箱体、左右侧盖、缸盖总成、汽缸、曲轴、活塞总成、配气正时结构、变速机构、离合器总成(离合器片除外)、磁电机总成、机油泵、启动机构、平衡轴总成、水泵总成、触发线圈、机油低压报警开关、机油泄压阀等。 | ||
车体部件:主车架、后平叉总成、轮辋、制动器(制动片、制动开关除外)、ABS系统、轮速传感器、制动盘(正常使用损耗除外)、主电缆、前后减震、ECU、电喷元件、点火线圈、燃油泵、散热冷却系统、高压油管组合等。 | |||
250CC以上两轮系列 | 两年不限里程 | 购车一年 | 油漆件(非质量损坏除外)、外观件(非质量损坏除外)、启动继电器、辅助继电器、分流继电器、二极管、闪光器、喇叭、油位传感器、仪表、左右手把开关、排气消声器(自然变色及外部因素导致损害除外)、脚踏支架、灯具类、调压器、档位开关、制动开关、变档踏杆、刹车踏板、脚踏、方向把、离合手柄、前制动手柄、后平叉衬套、上下联板、方向轴承、蓄电池、车速传感器、牌照支架、边撑支架、边撑开关、离合器开关、座垫、大灯支架、风档电机、风档开关、前风档玻璃、风挡支架、手把加热开关、座垫加热开关、USB电源接口、轮速感应盘、套锁、碳罐、档位转换模块等。 |
购车两年 | 发动机主要零件:曲轴箱体、左右侧盖、缸盖总成、汽缸、曲轴、活塞总成、配气正时结构、变速机构、离合器总成(离合器片除外)、磁电机总成、机油泵、启动机构、平衡轴总成、水泵总成、触发线圈、机油泄压阀、机油低压报警开关。 | ||
车体部件:主车架、后平叉总成、轮辋、制动器(制动片、制动开关除外)、ABS系统、制动盘(正常使用损耗除外)、主电缆、前后减震、ECU、电喷元件、点火线圈、燃油泵、散热冷却系统、高压油管组合等。 | |||
四轮系列 | 一年不限里程 | 购车六个月 | 油漆件、装饰件、闪光器、喇叭、里程表、仪表、消声器、各类开关、电瓶、高压包、前后桥、传动半轴、等速传动轴、上下摇臂、转向节、球头、方向把(盘)、方向柱、转向拉杆、前支架、油箱、顶梁、安全带、前风档玻璃、主动轮、从动轮、牵转具、换档机构、驻车机构、绞盘电机系统、副车架、前后支架、扶手、侧边门、后货箱、平衡杆系统、脚踏支架、靠背支架、座垫(椅)、空气弹簧、套锁、各类继电器等 |
购车一年 | 发动机主要零件:曲轴箱体、缸头、缸体、曲轴、活塞总成、配气结构、变速机构、磁电机总成、机油泵、启动电机 | ||
车体部件:主车架、轮辋、制动器、主电缆、前后减震、ECU、电喷元件、水冷系统、EPS系统。 |
有偿服务说明
1)已超出三包保修期限的车辆;
2)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未按保养里程间隔进行保养造成损坏的。
3)购买后正常磨损和消耗品(如:保养、日常使用消耗品)。
4) 用户自行拆卸、改装、使用不当、保管不善以及恶意行为等外因而引起的损坏;
5) 未按使用说明书使用,超出本公司所规定的规格限度而造成损坏的。
6) 非旋宇动力公司指定(或授权)的维修单位维修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7) 使用非旋宇动力公司的原装部件及专用机油而引起的损坏;
8) 易损消耗件、保养件不在三包之列,易损消耗件包括:火花塞、贴花类、垫片,垫圈类 标准紧固件、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机油滤芯)、驱动链条、链轮、后视镜(非质量因素损坏) 、空气滤芯、制动(蹄块)片、前后轮轴承(非质量因素损坏)、离合器片、灯泡类、保险丝(片)、橡胶件类、脚蹬橡胶、轮胎、软管类、发动机连接缓冲系统(非质量因素损坏)、其他橡胶件;润滑油(如机油,润滑脂等)以及技术上用的液体(如电瓶电解液/冷却液/制动液等);
9) 由外部影响(比如碎石,道路用盐,工业排放以及其他环境影响或者用不恰当的清洗剂清洗,如煤烟、药品、鸟兽粪、盐分的侵蚀及酸雨等腐蚀性物质)导致油漆损坏或者部件损坏的;
10) 所有因故障引起的二次损坏和因为厂家保修直接或者间接产生的费用(比如通讯、食宿、租车公共交通,打捞费用拖车费用,过夜住宿等)以及其他财物损失(比如因停工引起的,收入损失,时间损失和其他事情);
11) 对使用功能没有影响的、感觉上的现象。如:任何美学或者声学上的不影响或者只有细微影响车辆使用的(比如隐蔽的或者微不足道的瑕疵,正常驾驶的噪音或者震动);
12) 因时间变化而引起的不良现象(比如喷过漆的或者有金属保护层的表面的自然褪色、镀层生锈等);
13) 车架号或者发动机号被私自改动过的车辆;
14) 购买者自行调整里程表上显示的里程信息,按超过保修期限计算;
15)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其他外部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引起的零部件损坏;
16) 按处理价出售的摩托车,以及用户用作竞赛、试验、出租、营运的等特殊用途使用的摩托车、四轮车;
17)无有效“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
注:本保修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旋宇动力机械有限公司。